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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CKELL律所代理特斯拉,案件号:24-cv-21263、24-cv-21265等等
TESLA 特斯拉

●案件参数

起诉时间:2024/4/4、2024/4/5
案件号:24-cv-21263、24-cv-21265、24-cv-21278、24-cv-60530、24-cv-172
原告品牌:TESLA 特斯拉
品牌方:Tesla, Inc.
律所:THE BRICKELL IP GROUP, PLLC
起诉地:美国弗罗里达州、美国德克萨斯州

 

注册商标:

特斯拉,一家总部位于加州帕洛阿托的创新公司,以其对电动汽车和可持续能源技术的开拓性贡献而闻名。

特斯拉的愿景是加速向可持续能源的过渡。它通过生产一系列全电动汽车来实现这一目标,这些汽车以其卓越的性能、时尚的设计和环保效益而著称。特斯拉汽车不仅消除了尾气排放,还通过其先进的电池技术和高效的电动机提供了令人印象深刻的续航里程。

刊登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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